中国法院新闻讯(惠润英)为进一步落实多元化化解机制,提高特邀调解员业务能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对调解员进行实务培训。
一是组织业务培训。研究室资深法官李薛为调解员讲解《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实务》;行政庭庭长王淑红讲授《婚姻法》,授课法官结合具体案例和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阐述了调解工作相关技巧、常见的调解策略,真正让调解员做到学有所用,在增加法律知识的同时,提高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二是组织经验交流。调解员吴士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详实的案例,讲授了调解工作实践,并用自己从事调解工作10余年的经验,总结出调解员调解的心得,用情理解当事人的难处,用心化解矛盾纠纷,参加交流的调解员表示受益匪浅。
三是组织庭审观摩。把调解员培训课堂搬到法庭,以案说法,通过庭审观摩,调解员近距离、直观地了解庭审及调解的全过程,通过聆听原告的诉求、被告的答辩、双方举证质证意见以及法官调解的过程,使调解员对审判程序有了更感性的认识,对相关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实现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有机融合。
阜康法院不断创新调解员培训工作,通过选取有针对性的案例,就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与调解员进行现场交流的形式直观地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思维与调解能力,达到矛盾化解在诉前的目的。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