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讯(冯金燕 邓冰)贵港一男子“戏精”附体,一人分饰三角骗取他人钱财,“律师”是他,“自己的父亲”是他,“银行行长”也是他,整个过程堪称“影帝”般的演绎。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理。
2019年8月份,受害人李某在某保险公司上班认识了张某理,两人平时玩得比较好,张某理就教李某使用支付宝、花呗之类的APP。2019年11月,张某理登录李某的支付宝、花呗进行消费,后因无力偿还支付宝花呗账单,他就吓唬李某如果不及时还钱就会影响到征信甚至会坐牢,借此向李某多次借钱。之后,张某理迷上了网络女主播,为给女主播刷礼物,他自称是张某理委托的律师来处理支付宝花呗欠款问题,添加了李某的微信并取得李某信任后,以处理事情需要手续费等各种各样的理由多次向李某要钱。被李某家人识破后,张某理答应会及时还钱,李某及其家人才没有报警。
2020年6月,为继续给网络女主播刷礼物,张某理又以自己父亲帮忙还钱的理由向李某推送了自己的另一个微信,以自己父亲的身份通过转账需要手续费等各种理由继续向李某多次要钱。在李某催促他还钱的时候,为继续骗钱,他谎称打架被抓了,之后以父亲的身份让李某添加银行行长的微信来处理还钱的事情,实际上银行行长也是张某理假扮的。他以银行行长的身份谎称张某理的父亲可以还钱,不过办理银行卡需要手续费之类的理由继续骗钱。随后,张某理多次以其父亲或者银行行长两个身份转换骗取李某的钱。
经审查认定:2019年11月份至2020年12月份,犯罪嫌疑人张某理向受害人李某借用支付宝、花呗进行消费,无力偿还李某的支付宝、花呗,因迷上网络女主播,为了从网上给女主播送礼物,便先后冒充律师、自己父亲、银行行长通过微信总共骗取了李某二十多万元。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理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理。
温馨提示:纵使戏演的再好,总有被拆穿的那天。同时也提醒大家,在使用互联网、微信、QQ等网络平台进行聊天、交友和社交活动时,一定要注意防范,不要轻易相信他人,不轻易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轻易转账,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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