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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洪县检察院对禁止令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察

发布时间:2017-12-20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魏传治)为保障百姓的食品安全,12月18、19日连续两天,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执检部门对该县涉及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禁止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专项监督检察。

  该院执检部门根据该县法院近年来判处禁止令的张某某、李某某等9名涉及食品安全的罪犯进行全面检查。他们均因在加工食品过程中使用或销售工业用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被判刑。该院在检察中主要是通过走访社区群众及市场监督等部门,对9名被判处禁止令的罪犯对禁止令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看看他们是否继续从事危害百姓食品安全的活动。经检察发现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均能遵守社区矫正管理的各项规定,均没有再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活动。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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