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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供电公司:认定2014年工作负责人

发布时间:2014-06-2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邓仕斌)近日,国网苍溪县供电公司发文认定11名员工为2014年工作负责人。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四川省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试行)》、《四川省电力公司线路工作票管理规定(试行)》、《广元电业局工作票(电力电缆部分)实施细则(试行)》、《广元电业局安全施工作业票实施细则(试行)》、《广元电业局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 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经过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和安全施工作业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执行人进行培训和考试,并结合各单位对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及实际安全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认定高勇等11名员工为工作负责人和安全施工作业票负责人及动火工作负责人。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王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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