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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大了!两男子因琐事打架斗殴一人受伤一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治讯(杨蕾)包某和吕某本是二道江区辖区内两名素无瓜葛的男子,只因琐碎小事起了争执,冲动之下发生殴斗,最终导致一人受伤,一人获刑。

  被告人包某与被害人吕某及姜某等人在二道江区某菜馆吃饭期间,包某与吕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厮打在一起,期间包某用碎酒瓶划伤吕某的头部、脸部及胸部。经鉴定,吕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包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吕某医药费等费用合计4万元,取得了吕某的谅解。

  二道江区法院认为,包某无视国家法律,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吕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包某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吕某的经济损失,达成赔偿和解,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最终判决:被告人包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看了这些,你还会动手打人吗?

  二道江区法院温馨提醒:生活中,其实没有说不开的话、没有打不开的结,大家在相处的过程中要多多沟通,打架斗殴只会导致两败俱伤,还会造成社会的不良影响,严重的可能还会危及生命。

生气的时候请默念

打架成本太高,

不值当不值当!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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