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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小伙与大16岁女子相识十天结婚 不到三月又离婚

发布时间:2018-08-14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李思颖)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对于法官而言,离婚纠纷已是司空见惯,可这一起离婚案件却让承办法官都沉默了。

  原来,原告王某是1995年的小伙,而被告胡某却比他大16岁,两人相识10天后,就于2018年4月19日在甘肃老家领取了结婚证,可到今天连三个月都不到却又起诉到法院来离婚。出于对婚姻和家庭的责任感,承办法官耐心劝说着双方要认真对待婚姻,不能儿戏。无论承办法官怎么劝说,原告王某却不接受,坚决要离婚,而被告胡某也是无心挽回,称婚前了解不深,相处短暂,结婚了彼此都不快乐。

  《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是一个大原则,既保障结婚自由,也要保障离婚自由。可婚姻不仅是自由的,同时也是肩负责任的。每一份婚姻、每一个家庭都需要夫妻双方的用心维护,努力经营。草率的结婚、草率的离婚都是对彼此情感的辜负。此案件已结案,可承办法官的心里却是沉重的。以后面待离婚纠纷案件,更应该详细询问情况,耐心开导情绪,努力化解矛盾,争取让每一个离婚案件都能够获得一个好的结果。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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