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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勒县人民法院集中审理醉驾案件

发布时间:2016-07-2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孙诗艺)本周,策勒县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审理并公开宣判五件醉驾案件,被告人为农民、村干部等,案发时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情况分析130毫克/100毫升至316毫克/100毫升。策勒法院在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同时,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规定,分别判处被告人拘役二个月至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6年,策勒县人民法院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占全院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35%,较去年同期明显上升。策勒法院法官呼吁,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增强宣传手段,增强驾驶人员对醉驾危害性的认识,提高法律和安全意识,树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意识,自觉守法,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以便更好防范此类行为发生。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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