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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沭阳县检察院规范司法很是接地气

发布时间:2016-06-14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沭阳县检察院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深化规范司法

  中国检察新闻讯(汤巧茹)“第一次参与评查案件,直观感受检察院办案过程,沭阳县检察院这种勇于把办案活动晾晒在阳光下,零距离公开,接受外部监督的方式,让我们有了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这样的规范司法很是接地气。”一位刚刚参与重点案件评查的政协委员深有感触地说。

  原来,为做好规范司法深化年各项活动,巩固落实规范司法活动成果。该院着力完善现有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外部主体介入案件评查。通过对办理的公安机关撤回、久诉未决等10类37件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发现实体及程序瑕疵问题13个,对存在已过追诉时效、认定事实证据不足等问题的案件制作负面清单5个。目前均已及时整改到位,司法办案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和约束。

  “以前办案,案结事了。如今办案,案件结了,事情还多着呢,现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主体也参与评查,约束多了,我们的司法行为不知不觉中更规范了。”事实确实如此。目前,承办人办理的每件案件至少经过3次评查,最多可经过6-8次评查,案件质量显著提升。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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