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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赠送锦旗感谢靖宇县法院执行局法官

发布时间:2016-06-1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姜泓宇)6月7日一大早,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马某委托亲属将一面裱有“服务于民爱百姓 公仆之心钦可嘉”的锦旗送到靖宇县法院执行局,以感谢执行局法官李晓光公正高效执行维护其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马某系靖宇龙马矿业有限公司矿工,在工作期间受工伤经鉴定为四级伤残,该公司在支付马某部分治疗费用之后以《吉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拒绝承担支付马某停工留薪期护理费责任。马某先后于2015年3月、12月向靖宇县法院、靖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该公司提出给付药费请求,最终法院、仲裁委员会支持马某请求,分别判决、裁定被告支付马某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7.5万元。

  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多次与被执行公司负责人沟通协商,最终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016年6月7日,申请人马某的儿子来到法院执行局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并特地向靖宇县法院送来了这面饱含深情的大红锦旗,以示谢意。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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