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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检察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体检”业务

发布时间:2016-06-08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唐福升 邓海)“检察院开展‘体检’业务了?你没听错!自2016年5月30日起,检察院将对政府采购中标候选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体检’业务”。6月3日,笔者从旺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了解到,旺苍政府采购专家评标结束后确定的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采购业主须在旺苍交易中心领取告知函,限期到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中心凭“体检合格证”发放中标通知书。

  据了解,该规定是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川检会〔2016〕5号)文件精神,健全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促进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切实应用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进一步体现。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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