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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组织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6-04-0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赵静)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院干警的民族团结知识理论水平。近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进行了全文学习,包括总则、工作职责、社会责任、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六个章节,共六十条内容。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使全院干警进一步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了“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大家纷纷表示,学习《条例》,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提高民族团结意识,增强法治意识,更强化了大家共同的责任担当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继续充分发扬各族干警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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