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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学习《反恐怖主义法》

发布时间:2016-04-0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黄明超)3月31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旨在深刻认识恐怖活动对各族人民的现实危害,深刻认识各族人民团结一心是新疆稳定、发展的生命线,深刻认识依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紧迫性,巩固业务知识,提高应对暴恐活动的防范、处置能力。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俊荣就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进行了全文逐条讲解学习,指出《反恐怖主义法》的出台,对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为我们更好地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证,作为法院干警,应当认真学习,用足用好法律,贯彻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反恐工作能力。

  学习结束后,干警纷纷表示,今后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上,一定要跟恐怖主义战斗到底,工作上通过法律的制裁制止所有恐怖活动,工作之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履行自己义务。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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