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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立案调解“快捷、灵活、便民、省时”

发布时间:2016-02-1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木塔里甫)年初以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立案调解工作,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推行“快捷、灵活、便民、省时”的立案调解模式,节约了司法资源,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一是尝试诉前引导调解,减少诉累。牢固树立“能调则调”、“以调促和”、“调解优先”的理念,把指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作为立案环节必做工作,真正达到止争息诉、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二是在调解工作中注重找准“三点”,坚持“三个结合”。即找准双方争议焦点、利益平衡点、法理和情理融合点;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调解与诉讼指导相结合、面对面调解和背靠背调解相结合。

  三、在依法调解的过程中,树立法官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赢得当事人尊敬和信任,促使当事人主动配合法院调解工作,并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充分运用“爱心感化”、“换位思考”、“调中答疑”等有效调解方法,帮助他们分清责任,明晰症结,化解矛盾纠纷。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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