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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强化执行监督职责 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6-02-1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高宏艳)新年伊始,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监督案件统一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审理,进一步规范了执行监督工作。

  这一做法一是确保依法应当受理的异议都能够被及时受理和审查;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方便当事人寻求救济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依法行使异议权提供了保障。二是按照办案人员的分离,明确要求办理执行实施案件的人员不得参与相关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审查;审查事项的分离,针对程序事项的异议由执行机构自行审查,而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异议原则上应当通过诉讼程序由审判机构最终裁决,实现执行审查权对执行实施权的制衡。三是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申请执行人与案外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当事人、案外人与执行标的受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确保相关利益在执行程序中达到合理的优化平衡状态,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监督案件是一种全新的程序救济方式,也是当今执行工作改革中执行权分离运作改革的必然结果,对维护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有着深远的意义。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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