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纪实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三无"美瞳"仍有售 医生:曾有人为此挖掉眼球(图)

发布时间:2011-04-08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钱江晚报  字体大小[ ]

小小镜片,弄不好就伤你眼睛 张姮 摄

  沙小姐拨打《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报料:上星期六,我在恒大5楼某化妆品柜台花50元买了一副“美瞳”隐形眼镜,今天早上我刚打算戴“美瞳”去上班时,发现眼睛里面有血丝,戴进去后也很不舒服。

  我到医院检查,查出是眼睛发炎,医生说是不注意用眼卫生引起。我马上想到,是不是这几天戴的“美瞳”引起的,于是找到包装盒,我发现上面没有生产厂家,只记得店家说是韩国生产的。

  记者核实报道: 根据沙小姐提供的信息,记者在恒大5楼随意转了一圈,就看到了7家化妆品柜台在销售“美瞳”,有些商家还在柜台前挂着“美瞳上市”的广告牌。

  有一家店铺柜台里摆放着100多个小瓶子,里面装着各种花纹的“美瞳”镜片,并标明镜片直径尺寸。

  店铺老板娘介绍,根据尺寸不同,这些“美瞳”价格也不同,50~100元不等,直径越大价格越贵。最小尺寸为直径14.0毫米,最大尺寸是这几天才到货的,直径为17.8毫米。

  “这些眼镜都是来自韩国,我们都从上海拿货。”老板娘说,一般没有度数要求的镜片,顾客现场就可以带走选中的款式,“要是你对镜片有度数要求的话,可以先订货,明天就能拿到。”

  老板娘透露,现在很多女孩子喜欢戴“美瞳”,所以生意还不错,最好的时候,一天能卖出10几副。

  记者发现这些“美瞳”产品的瓶身上只有韩文和英文,只有瓶盖上写着中文“合格”二字。

  “你们卖这个有没有许可证?”记者问。

  老板娘表示,自己又不是什么大卖家,也就是顺带着卖卖,不可能会去要什么许可证,太麻烦。 

  在另外一家店铺,记者发现,很多美瞳镜片的花纹颜色又深又夸张,店主告诉记者,越是夸张卖得越好,“现在女孩子都喜欢追求时尚,我自己也戴。”说完这名店主指指自己的眼睛。

  记者花了50元,在其中一家店里购买了一副直径14.0毫米的“美瞳”,与正规眼镜店内销售的“美瞳”镜片一比照,发现镜片上的色彩更粗糙。

  在市区一家老字号眼镜店内,记者也看到很多款式“美瞳”隐形眼镜,这些眼镜外包装都标有正规厂家和生产日期等。

  该店的一名杨姓经理说,他也从客人那里听说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卖“美瞳”,而且还自称是韩国货。

  他拿出一瓶他们店从韩国进口的美瞳给记者看,“进口的东西也必须要标明中文,你看我们的瓶子上有中文和韩文。”杨经理说,最重要的是,镜片外包装上一定要有“国食药监械(准)字”字样,否则肯定不是正规厂商生产。他还说,如果要在店内售卖隐形眼镜,一定要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许可证。

  杨经理透露,正规厂家制造的隐形眼镜通常是有三层,中间是专业颜料涂层,属于规范工艺。现在恒大售卖的美瞳不排除厂商为节省成本,只用两层胶片,直接在内层镜片上刷上颜料烤干。“要是工艺不正规,戴到眼睛里后果不堪设想。”

梁津铭/制图

  医生说法:曾有人为此挖掉眼球

  佩戴不合格的“美瞳”隐形眼镜,有多大危害?

  “现在女孩子太爱漂亮了,眼睛可是非常脆弱的。”金华市中心医院眼科主任吕志刚叹息了一声,他曾经遇到过惨痛案例——有人因为佩戴“美瞳”隐形眼镜,最后导致眼球被挖掉。

  “那是多年前的事情了,”吕志刚说,当时有个病人眼睛不舒服来就诊,检查后发现,她的眼角膜已经溃烂。询问后才知道,这个病人戴了“美瞳”好几天没拿下来,再加上用眼不卫生,在摘取美瞳镜片时,经常用不干净的手指触摸,“后来只好将眼球挖掉了。”

  “近两年来,因为戴‘美瞳’隐形眼镜引发的眼病也越来越多。”吕志刚说,主要是因为“美瞳”镜片比普通镜片厚,长期佩戴会导致眼角膜缺氧干涩,眼角膜若长期处于缺氧状态,眼睛会充血、肿痛、流泪,引起细菌感染,出现溃疡、糜烂等症状。

  “我经常提醒那些因为戴隐形眼镜来看眼病的人,美瞳只是美化美化眼睛的,不能长期佩戴。”

  吕志刚还提醒,隐形眼镜并非每个人都适合带,若真要佩戴,一定要提前到医院做个检查。

  主管部门:“美瞳”并非什么店都可以卖

  记者随后采访了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处长严钦余,他表示,“美瞳”隐形眼镜属于特殊验配类产品,必须要有严格审批资质才能售卖,“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隐形眼镜属于‘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被列为三类医疗器械,与输血、输液设备属于同一严管级别,需接受严格管控。”

  针对目前“美瞳”随处可买的情况,严钦余表示会立即着手调查此事。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张前进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