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习近平四点看法指引中欧关系行稳致远

发布时间:2022-12-02  来源:央视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联播+丨习近平四点看法指引中欧关系行稳致远

  联播+12月1日上午,习近平主席在人民大会堂同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举行会谈。会谈中,习主席强调了中欧关系的世界意义,给出当前应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中国答案,并就中欧关系发展提出四点看法。

  央视网《联播+》特对习主席讲话进行梳理,与您一起学习。

  中欧关系

  世界意义

  ✦中欧是维护世界和平的两大力量、促进共同发展的两大市场、推动人类进步的两大文明。

  ✦中欧关系保持向前向上势头,坚持互利共赢,符合中欧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国际形势越动荡,全球挑战越突出,中欧关系的世界意义就越凸显。

  ✦中方将继续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发展中欧关系,愿同欧方加强战略沟通协调,推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稳致远。

  未来之路

  中国答案

  会谈中,习主席介绍了中共二十大重要成果和中国式现代化的5个特征。他强调,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加速演进,各国都在思考未来之路,中共二十大给出了中国答案:

  ✦对内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

  ✦对外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宗旨,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的发展是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长,中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政治承诺,也反映了14亿多中国人民的意志。

  习主席坚定表示,我们有信心有能力以自身制度的稳定、治理的稳定、政策的稳定、发展的稳定,不断为国际社会注入宝贵的确定性稳定性。

  “中国式现代化和欧洲一体化是中欧各自着眼未来做出的选择。”习主席表示,双方应该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中方期待欧盟成为中国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伙伴,共享中国超大市场机遇、制度型开放机遇、深化国际合作机遇。

  中欧关系发展

  四点看法

  一是要秉持正确认知。

  ✦中欧之间没有根本战略分歧和冲突。

  ✦中方不想称王称霸,从不搞、今后也不会搞制度输出。

  ✦中方支持欧盟战略自主,支持欧洲团结繁荣。

  习主席表示,希望欧盟机构和成员国建立客观正确的对华认知,对华政策坚守和平共处,坚持互利共赢,超越冷战思维和意识形态对立,超越制度对抗,反对各种形式的“新冷战”。

  二是要妥善管控分歧。

  中欧历史文化、发展水平、意识形态存在差异。习主席认为,双方在一些问题上看法不同很正常。

  ✦应该以建设性态度保持沟通协商,关键是尊重彼此重大关切和核心利益,特别是尊重主权、独立、领土完整,不干涉对方内政,共同维护中欧关系的政治基础。

  ✦中方愿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举行中欧人权对话。

  三是要开展更高水平合作。

  欧洲是中国快速发展的重要伙伴,也是受益者。会谈中,习主席重申了中国将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态度,并对欧方继续参与、继续共赢表示欢迎。

  ✦双方要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加强市场、资本、技术优势互补,共同打造数字经济、绿色环保、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新增长引擎,共同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可靠,共同反对搞“脱钩断链”、保护主义,共同反对把经贸科技交流政治化武器化。

  ✦中方将向欧洲企业保持开放,希望欧盟排除干扰,为中国企业提供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四是要加强国际协调合作。

  中欧都主张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可以共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合力应对挑战,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习主席对国际合作提出以下建议:

  ✦双方要引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能源安全和粮食安全、公共卫生等努力,加强各自优质公共产品和合作平台的对接协作。

  ✦欢迎欧方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全球发展倡议,同欧盟“全球门户”战略有机对接,通过现有各种机制,推动各领域对话合作取得更多成果。

  乌克兰危机

  中方立场

  “中国有句古话,‘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通过政治方式解决乌克兰危机,最符合欧洲利益,最符合亚欧大陆各国共同利益。”双方就乌克兰危机交换意见时,习主席强调,当前形势下,要避免危机升级扩大,坚持劝和促谈,管控危机外溢影响,警惕阵营对抗风险。中方支持欧盟加大斡旋调解,引领构建均衡、有效、可持续的欧洲安全架构。中方始终站在和平一边,将继续以自己的方式发挥建设性作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

中国法制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